冯祥武,男,汉族,湖南永州人,1972年12月出生,中共党员,市政协委员。湖南省干部教育三百工程名师。1998年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。2003年获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。2012年获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2014年晋升为法学教授。2016年因人才引进,从东南沿海调回家乡永州工作。现为中共永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,法学教授,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党校教学方面:自2003年起一直从事党校系统的法学教学工作,担任地市级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任务。主讲过《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》《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》《新行政处罚法解析》《积极学习和实施民法典 切实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》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》《深入学习监察法制 全面贯彻法治反腐》《离婚自由与监护职责的平衡》《公务员权利及其保障》《治理能力现代化语境下行政执法方式及创新》《习近平法治思想》《习近平共享发展理念的立法建构》《学习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》等主要专题;2017年荣获永州市党校系统教学竞赛一等奖;2021年被评湖南省干部教育“三百工程”名师。
理论科研方面:出版专著1部,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。先后在《光明日报》《河北法学》《北方法学》《东方法学》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》《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》《中国领导科学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(北大核心论文10篇,CSSCI论文7篇),其中5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曾三次荣获广东省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成果一等奖;一次荣获湖南省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理论研讨会一等奖;一次荣获湖南省法学会年会征文一等奖。
法律实践方面:自2008年以来已经办理了大量的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(包括法律援助案件)。还担任了中共永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,中共冷水滩区委、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。